印度电子和信息技术部通过2022年10月28日发布的G.S.R. 794(E),对《2021年信息技术(中介准则和数字媒体道德规范)规则》进行了修订,自同日起替换了第3条(a)款和(b)款1。同一文书还新增了申诉受理委员会的定义,将其描述为根据第3A条设立的委员会1。
该规则最初依据《2000年信息技术法》第87条制定,自其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之日起生效,文号为G.S.R. 139(E)1。2022年10月28日的变更在合并文本中记录为“Subs. by G.S.R. 794(E), dated 28.10.2022 (w.e.f. 28.10.2022)”1。
根据该规则,用户如对申诉官的裁决不满意,“可在收到申诉官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申诉受理委员会提出申诉”1。该委员会“应努力在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内最终解决申诉”1。
该规则还为中介机构设定了投诉处理时限。投诉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确认收到,并在收到后十五天内解决1。如果投诉涉及“与洗钱或赌博有关或鼓励洗钱或赌博的内容,或导致用户受损的在线游戏”,则“应尽快处理,并在报告后七十二小时内解决”1。
合并文本还包含后来于2023年4月6日通过G.S.R. 275(E)新增的定义,涉及在线游戏。“在线真钱游戏”是指“用户以现金或实物存入资金,期望通过该存款赢取奖金的在线游戏”,而“允许的在线真钱游戏”是指“经在线游戏自律机构根据第4A条验证的游戏”1。“在线游戏中介”是指“任何使其计算机资源的用户能够访问一个或多个在线游戏的中介”1。“儿童”是指“任何未满十八岁的人”1。
该规则列出了必须告知用户不得托管或分享的内容,包括“与洗钱或赌博有关或鼓励洗钱或赌博”的材料1。该规则还禁止“属于未经核实为允许的在线游戏性质的在线游戏”的内容,以及“对不属于允许的在线游戏的在线游戏,或对提供此类在线游戏的任何在线游戏中介的广告或替代广告或推广”的内容1。
对玩家的意义
对于在印度使用在线平台(包括与赌博相关的网站和应用)的人来说,2022年10月28日的变更创建了第二级申诉途径:如果平台的申诉官未能解决投诉,可在该官员回复后三十天内向申诉受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的目标是在三十个日历日内作出决定1。该规则未说明委员会可以命令何种救济措施,在所审查的文本中也未见相关报道。
该规则要求中介机构在七十二小时内对与赌博相关内容的投诉采取行动,快于其他投诉十五天的标准1。后来2023年的定义意味着真钱在线游戏必须经自律机构验证才能被视为允许,未经核实的游戏及其广告被列为禁止内容1。该规则未说明哪些游戏符合条件,在所审查的文本中也未指定任何自律机构。
后续发展
合并规则更新至2023年4月6日,当时G.S.R. 275(E)替换了更多条款,包括在线游戏定义以及将尽职调查义务扩展至在线游戏中介1。在所审查的文本中未列出进一步的日期性步骤。如需了解更广泛的地区情况,请参阅亚洲赌博法律:12个司法管辖区的合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