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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产业振兴法》部分修订,第44至46条生效

韩国修订后的《游戏产业振兴法》于2024年10月22日生效,更新了该法第44条、第45条和第46条的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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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法律信息门户网站1消息,部分修订的《游戏产业振兴法》(法案编号第20485号)于2024年10月22日生效。此次修订涉及该法的处罚条款,即第44条、第45条和第46条,这些条款规定了违反该法行为的监禁刑期和罚款1。

第44条规定的处罚最重。允许他人赌博或放任他人赌博、助长投机行为、实施第32条所列行为,或在收到第38条规定的命令后仍继续经营业务的,面临最高五年监禁或最高50,000,000韩元罚款1。此类人员所有或持有的游戏产品、犯罪所得及由该所得衍生的财产予以没收,无法没收时,追缴等值金额1。

第45条规定最高两年监禁或最高20,000,000韩元罚款。涵盖的违法行为包括:无视文化体育观光部长官的整改命令、以虚假或不正当手段取得分级、未取得所需许可或登记而经营,以及提供非青少年使用游戏产品1。第46条规定最高一年监禁或最高10,000,000韩元罚款,涵盖的违法行为包括:未提交所需报告而经营,以及在允许时间之外接纳青少年1。

该法的定义条款在本次修订中未作改动,其中将投机性游戏产品定义为包括涉及投注或派彩的产品、结果由偶然性决定的产品,以及模仿赛马、自行车赛或赛艇,或《旅游振兴法》所监管的赌场游戏的产品2。《旅游振兴法》下的赌场业务以及《关于投机行为规制与处罚的特别法》下的投机行为,不属于游戏提供业务的定义范围2。

该门户网站将此次修订列为2024年10月22日生效,与公布日期相同1。除已列出的处罚幅度和违法行为描述外,本次修订对每条条款的具体修改内容尚未见报道。

对玩家的意义

修订后的条款规范的是违反游戏产品相关规定的经营者及其他人员的处罚,而非赌博行为本身。监禁刑期和罚款适用于经营或协助被禁止业务的人员,例如提供非青少年使用游戏产品或允许青少年在允许时间之外进入1。对于韩国的玩家而言,实际影响在于他们所使用的商家:面临这些处罚的经营者可能被关停,或被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1。该法对赌场赌博和投机行为的处理不在本法范围内,而由单独立法规定2。执法在实践中将如何变化,具体细节尚未见报道。

后续进展

修订文本中未列出进一步措施。相关条款已于2024年10月22日生效1。

来源2 个来源
  1. 조문정보 | 국가법령정보센터, law.go.kr
  2. 법령 | 국가법령정보센터, law.go.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