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调查安全局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发布第 11/BKL-ANDT-P4 号补充起诉结论,建议对 141 名被告以“组织赌博”和“赌博”罪名提起公诉1。相关罪名适用 2015 年《刑法》(2017 年修订)第 322 条第 2 款和第 321 条第 2 款1。该案涉及河内及其他省市的活动1。
该局同日还对四名被告发布通缉令,称其已潜逃1。该局呼吁他们向最近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投案,以适用国家的宽大政策,并行使 2015 年《刑事诉讼法》第 60 条规定的辩护权1。该局表示,如果他们继续潜逃,将视为放弃辩护权,并将依法建议对其提起公诉和审判1。
四名被通缉的被告是1:
| 姓名 | 出生 | 通缉令 |
|---|---|---|
| Phí Đức Giang,男 | 1974 年 1 月 5 日,北宁省 | 第 799/QĐTN-ANĐT-P4 号,2025 年 5 月 29 日 |
| Nguyễn Thị Nguyên,女 | 1979 年 7 月 19 日,河南省 | 第 798/QĐ-ANDT-P4 号,2025 年 5 月 29 日 |
| Lê Văn Thành,男 | 1987 年 9 月 17 日,河内市 | 第 797/QĐTN-ANĐT-P4 号,2025 年 5 月 29 日 |
| Vũ Thanh Tùng,男 | 1981 年 11 月 21 日,河南省 | 第 800/QĐ-ANDT-P4 号,2025 年 5 月 29 日 |
通缉令列出了四人中三人的前科。Phí Đức Giang 的前科列为无1。
公告未说明下注金额、赌博场所数量或案件涉及的总金额。这些细节尚未见报道1。
对玩家意味着什么
越南对赌博有严格限制,此处的指控属于重罪:分别是《刑法》第 322 条的“组织赌博”和第 321 条的“赌博”,均适用第 2 款1。该案规模达 141 人被建议起诉,表明警方将大型博彩经营视为刑事案件,而非监管问题。对本地人、外籍人士和游客而言,实际要点是:参与无牌博彩经营可能使人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只是行政处罚。被通缉被告列出的前科包括行政处罚,以及因赌博犯罪被判监禁和缓刑1。任何考虑在越南何处、如何赌博的人,都可以在越南指南中了解该国的法律立场,并在亚洲赌博法律中与更广泛地区进行比较。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四名被通缉的被告已被要求向最近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投案1。该局表示,如果他们继续潜逃,将视为放弃辩护权,并建议对其提起公诉和审判1。尚未公布审判日期或法院1。





